2)第十三章 刘薇茵,这名字真好听!_老婆忌日,我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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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知青,也有属于她自己的傲气。

  从城里到偏远乡村,稀里糊涂的和唐傲生了娃,她最初也想融入农村的生活。

  但过去怎么可能说忘记就忘记呢?

  最宝贝的就是这架手风琴了,每当苦闷的时候,都会拿出来弹一会儿。

  但唐傲不一样,唐傲就觉得刘薇茵总拿自己当文艺青年,弹琴就是瞧不起唐傲这个农村娃。

  说的直白一点,叫做惹人膈应!

  因此,每次刘薇茵碰一下手风琴,都会惹来唐傲的拳打脚踢。

  无数次的毒打,彻底打灭了刘薇茵所有的希望和寄托。

  之前唐傲提到了丈母娘,刘薇茵也想起来,自己很多年没回家看看了。

  不提还好,一提起来分外想念。

  现在,琴又拿了出来,被唐傲撞了一个正着,刘薇茵害怕了,也恐惧了。

  慌张的耷拉着小脑瓜,把手风琴放在身后,像是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你别生气……我不弹,真的不弹。”

  说完,站起身就要把手风琴放进柜子里。

  刘薇茵怕了,也后悔了,生怕刚刚看到唐傲学好了,只因为一架手风琴,所有的梦魇再次回来。

  唐傲轻轻拉住她的手,还没等开口,刘薇茵就如同掉进了深渊。

  整个人变得更加僵硬,更加恐惧起来。

  “我错了,你要打我就打吧。”

  刘薇茵死死的咬咬牙,“但别让孩子看见,关起门来打,我绝对不吭声!”

  “对不起!”唐傲心里一痛。

  “什么?你说什么?”刘薇茵的声音颤抖中带着无尽的恐惧和疑惑。

  “过去都是我的错。”

  “是我自己没能力,是我自己自卑,才变着法的找你麻烦。”

  “现在我想通了,我媳妇是女知青,是文艺青年,长得好看还会弹琴,十里八村独一份!”

  “我该高兴的,不应该生气的,有个多才多艺的老婆,是很幸福的事情。”

  “老婆,我在想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弹的是《喀秋莎》,能在弹一次吗?我想好好的认认真真的听了!”

  唰,刘薇茵的泪水瞬间涌落,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尊重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走,咱们去院子里弹。”

  拉着刘薇茵的手,拎着手风琴,两个人到了院子里。

  唐傲亲手把手风琴挂在刘薇茵的身上。

  刘薇茵瞪大了眼睛,满满的不敢相信,试探着问道,“你真的想听吗?”

  “想听!”唐傲点点头,“你最拿手的《喀秋莎》。”

  “嗯。”

  刘薇茵收回了目光,试了几个音,然后有节奏的晃动身体,弹奏起来。

  优美的绚丽响起,唐傲看着瞬间找回自信,找回尊严的刘薇茵,也想到了第一次遇到刘薇茵的场景。

  那年,打谷场附近房子的房檐被唐傲掏了遍,抓了十几只老家贼。

  正准备回家烤了,却发现打谷场内,一个清秀的女孩,正在打谷场里面弹喀秋莎。

  虽然穿着粗布的衣服,可周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冷傲和清灵。

  和他一个农村的崽崽,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生产队的人围着她一个劲儿的拍手,口中还大喊着:刘薇茵同志,弹的真好。

  唐傲全部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刘薇茵,这名字真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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