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七章 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 9_万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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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在这易代的前夕,李贽又如何为自己打算呢?即使其时李贽还不是古稀的高龄,他也用不着考虑这个问题了。因为问题已经为礼科给事中张问达所解决。张问达递上了一本奏疏,参劾李贽邪说惑众,罪大恶极。其罗织的罪状,有的属于事实,有的出于风传,有的有李贽的著作可以作证,有的则纯出于想当然。其中最为耸人听闻的一段话是:“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又作《观音问》一书,所谓观音者,皆士人妻女也。”接着,给事中提醒万历皇帝,这种使人放荡的邪说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后生小子喜其猖狂放肆,相率煽惑,至于明劫人财,强搂人妇,同于禽兽而不足恤。”此外,由于李贽妄言欺世,以致佛教流传,儒学被排挤,其情已形极为可怕:“迩来缙绅大夫,亦有唪咒念佛,奉僧膜拜,手持数珠,以为律戒,室悬妙像,以为皈依,不知遵孔子家法而溺意于禅教沙门者,往往出矣。”而最为现实的危险,还是在于李贽已经“移至通州。通州距都下仅四十里,倘一入都门,招致蛊惑,又为麻城之续”。

  皇帝看罢奏疏之后批示:李贽应由锦衣卫捉拿治罪,他的著作应一律销毁。

  在多数文官看来,李贽自然是罪有应得,然而又不免暗中别扭。本朝以儒学治天下,排斥异端固然是应有的宗旨,但这一宗旨并没有经常地付诸实施。李贽被捕之日,天主教传教士、意大利人利玛窦(此人和李贽也有交往)早已在朝廷中活动,以后他还要继续传教,使一些大学士尚书乃至皇帝的妃嫔成为上帝的信徒。而万历皇帝和母亲慈圣太后则对佛教感觉兴趣。虽说在1587年曾经因为礼部的奏请,皇帝下令禁止士人在科举考试的试卷中引用佛经,但是在1599年,即李贽被捕前3年,他却告诉文渊阁的各位大学士,他正在精研“道藏”和“佛藏”。这还有行动可以作为证明:皇帝经常对京城内外的佛寺捐款施舍,又屡次派出宦官到各处名山巨刹进香求福,而好几次大赦的诏书中,更充满了佛家慈悲为本的语气。所以,要把提倡异端的罪魁祸首加之于李贽,毕竟不能算做理直气壮。

  但是另一方面,李贽之所以罪有应得,则在于张问达的奏疏具有煽动的力量,而他使用的“罗织”方法,也把一些单独看来不成其为罪状的过失贯穿一气,使人觉得头头是道。何况把可能的后果作为现实的罪行,也是本朝司法中由来已久的习惯。而全部问题,说到底,还在于它牵涉到了道德的根本。

  从各种有关的文字记载来看,李贽在监狱里没有受到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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