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 那个年月(36)六更_敛财人生[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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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棉花,还有一大捆自家织的粗布。信上说,这粗布是村里的人凑出来的,用来做被子的里衬。拿着棉花就是印昆想办法淘换来的。

  县城的王叔王婶也来了一趟,送来两条背面来。

  这些东西一件件的往连里搬。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两人的家里肯帮衬,人家的日子才过的好。

  腊月二十三,两人去拍了结婚照。

  年三十的这一天,县城最热闹。都是赶在最后一天,才想办法置办年货。两人先去取了照片,然后才去登基结婚。

  林雨桐只随着四爷走,进去才知道,他竟然用几斤白面预约好了。这时候的结婚证都是手写的。盖章就行。人家都放假了,今儿巴巴的等着他。

  于是,结婚证是在一九七四年的最后一天办理的,日期却填写的是七五年的大年初一。

  一九七五年的大年初一,林雨桐将头发梳成一个辫子,盘在脑后。将新娘子要戴在胸前的花,簪在了头上。

  红色的大风衣,脖子上戴着红纱巾。风衣的下摆,很有质感。走路时,偶尔会露出黑色的灯绒芯的裤子,配上黑色的低跟皮鞋。

  很时尚。

  “跟电影明星似得。还得是外国的。”白晓梅挺着肚子,上下打量了一遍,夸赞道。

  这时候的电影,尤其是外国电影,总结起来就这么几句话:苏联电影飞机大炮,阿尔巴尼亚搂搂抱抱,朝鲜电影又哭又叫。

  但从里面也能看到一些他国的时尚。

  这身打扮叫食堂大厅里顿时静默了起来。然后就是小年轻们拼命的嗷嗷叫,不挺的捶打着桌子。

  没错,精心准备的婚礼,却在……连部食堂的大厅里举办。

  也算是别开生面吧。

  林雨桐看看身边的人。也就不在乎在哪了?

  管他呢?我们幸福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我现在的心情糟透了。不想因为自己的坏心情,而写砸了本该幸福的画面。

  还是那句话,不喜欢的读者,请你们离开!或者说,请求你离开。

  我的能力有限,所以,我只能用勤奋来弥补不足。

  我是一个任性的作者,因为舍不得跟笔下的人物分离,所以我修改了一年前就准备的大纲。这个文案的形成,是我拜访了五十七位老知青之后形成的。

  我写我想写的故事。写给喜欢它的人。

  所以,请不喜欢的读者,离开。不要勉强我,也不要花钱勉强自己。

  我知道,人和人是有差异的。文化素养,年龄层次,性格喜好,理解能力等等都是有差别的。每个人理解出的东西可能都不一样。但是,在你们意识到不喜欢的时候,请离开。

  真的!我每天坐在这里十六个小时,吃饭都是吃一口写一下,等咽下去了再吃。连上厕所的时间都要抽空看评论。

  刚才看到一些评论,我手脚麻木的放不到键盘上。静坐了二十分钟,才将半章内容发了出去。

  随意,再重申一次。或者,求求这些不喜欢看的读者,离开吧!今天没心情码字了。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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