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911章 拿了炮灰剧本(五十五)_快穿:变美后,我躺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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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同学,真是对不住。”

  就在赵乐乐搓着手指头,极力组织措辞的时候,刚才那个清脆的女声又响了起来。

  她看着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穿着C家的最新款夏装,名媛范儿十足。

  人虽然看着像个高贵的大小姐,开口却极为“平易近人”。

  她挂着得体的浅笑,柔声对赵乐乐说,“我家菲姐刚来内地,不太懂这里的规矩。”

  “失礼之处,还请见谅!”

  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包里取出了一个包装精美的口红。

  “同学,一点儿不值钱的小玩意儿,送给你,请你不要跟菲姐计较。”

  赵乐乐更加傻眼了。

  她不认识那个口红的品牌,但只看包装就知道,应该很贵。

  李梦君更识货一些,轻声说了句:“D家的999,还是港城的专柜货!”

  赵乐乐:……什么D家,什么999?

  不过既然沾了一个港城专柜,应该不便宜!

  赵乐乐家不算穷,父母都是双职工,但也没有达到可以随意用名牌的地步。

  在这个年代,化妆还没有那么的普及。

  尤其是在人们传统的认知里,学生的主业是学习,学生就该有学生的样子。

  这个学生,包括大学生。

  作为爱美的女孩子,赵乐乐偷用过妈妈的口红,但从未有过属于自己的化妆品。

  更不用说这种看着就很贵的港城货。

  “不、不用了!”

  赵乐乐赶忙用力摆手,无措的说道,“本来、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事儿。”

  “你快收回去吧,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我不能收!”

  大小姐的笑容愈发明媚,直接将口红塞到了赵乐乐的手上:“拿着吧,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

  “我还有好多呢!而且,这些原本就是我给室友们准备的见面礼!”

  说着,大小姐就又从背包里拿出了两支口红。

  一支塞给李梦君,嘴里还不忘介绍:“同学你好,我叫傅思敏,半个京城人,半个港城人。”

  饶是李梦君有些见识,也被傅思敏这个大小姐的做派惊到了。

  这可是D家的经典口红,一支就要上百块啊。

  而这个时候的人均工资也才三四百。

  大小姐这一出手,三支口红,正好就是一个普通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呢。

  “……这、这!”

  手中被塞进来一支999,素来口齿伶俐、外向活泼的李梦君也有些结巴。

  “收下吧,未来四年,我们可是要在一个屋檐下学习、生活的舍友呢。”

  傅思敏笑的矜持,高贵中又透着平易近人的亲切。

  “那、那谢谢了!”

  人家这么热情,若是推辞太过,就透着小家子气了。

  傅思敏笑容愈发灿烂:“不客气!”

  接着,她又把口红递到了顾念慈面前:“同学,给!见面礼,不成敬意,还希望你不要嫌弃。”

  不过三年不见,傅思敏其实还是能够一眼认出顾念慈。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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