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九章:苏晴对手戏_欢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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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欢夜

  同学和老师们放声痛苦,苏晴也跟着哭。

  不得不承认,苏晴不仅是个杀人犯,还是个极佳的演员。

  接着,李家婷的尸体被警方带走了。

  苏晴说,在被带走的那几天,自己简直是惶惶度日。

  因为按照电视剧里演得,他们或许会根据指纹啊、监控啊之类的,发现这一切是苏晴所为,然后某一天一群警察会突然上门,把自己给抓走。

  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一点消息也没有。

  一个月后,班主任突然走上讲台说,希望大家以后外出旅行,一定要注意安全,绝对不要靠近危险区域,以防止类似这次的摔崖事件再次发生。

  这时候的苏晴才幡然醒悟,原来警方那边已经出了侦破结果:李家婷不小心摔死的。

  直到高考过后,升入大学时,苏晴才终于确认,李家婷确实被认定为意外而亡,跟自己没关系。

  苏晴在日记里写着,杀死李家婷的那段时间里,是此生最快乐的时光。

  那种亲手干掉仇人,且没人知道没人追责的感觉,实在是太爽了。

  进入大学以后,苏晴一直有杀人的念头,但看着一个个已经成熟的同龄人,没有下过手。甚至,一度淡忘了这个爱好。

  直到大四参加实习的时候,因为新公司压抑的环境和僵硬的人际关系,心情沮丧时,忽地在路边看到了一个乞丐。

  乞丐只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女孩。

  苏晴立马想到,电视里播过这样的新闻,一些被拐卖的孩子,被殴打被欺凌,然后被当做乞讨的工具。

  这些孩子的身份无人知道,因为人贩子和拐卖团队,已经完美地隐蔽了他们。

  苏晴很可怜这些孩子,但同时,久违的欲望,又冉冉升起起来。

  这世上,最让自己开心的事,就是杀人吧。

  苏晴把女孩带回了出租屋,让她洗澡,给她做饭,陪她聊天,然后……亲手杀了她。

  日记中透漏,这个女孩叫王丽,小明名丽丽。

  就这样,这是苏晴杀死的第二个人。

  第三个人,就是之前的黄毛小子了,叫张超。

  ……

  看完所有日记,夜幕已经降临了。

  我足足用了一个上午,看完了苏晴将近十年的日记。

  其实,说是十年,但其中断断续续的,有时一个月才写一两篇。

  而看完这些文字,我躺在电脑椅上,大口大口喘着气。

  难以置信。

  苏晴的另一面,竟然是这样一个人。

  憧憬暴力,嗜好杀人。

  但是,这些恶人一面的癖好,却被她完美地隐藏在马尾辫和夹克衫中。

  谁会想到,这么一个璀璨笑容的妹子,竟然是一个亲手杀过三人的恶魔。

  我第一次感到巨大的恐惧。

  闭上眼,好像苏晴是一个恶魔,正在对我微笑,拿着剪刀朝着我走过来。

  我全身猛地抽搐一下,再睁开眼睛,发觉额头冒着冷汗。

  我跑到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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