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五节 李斯的积微政略大大出乎新锐君臣预料_大秦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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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一口气,立即给假内史兼领咸阳令的嬴腾一道王书:“长史家室初安咸阳,府邸修葺、官仆选派等一应事务,务求以北楚风习安置妥当,不使其家人有隔涩之感。”

  嬴政这次要处置的,是一件新锐大臣们无法插手的棘手事。

  在李斯开列的一百多项积微政事中,只有这件事无法由任何官署完成。这就是,从官署中裁汰王族元老。裁汰冗员,本是整肃吏治的一个细目。裁汰王族元老,更是这一细目中的细目。然则,恰恰是这一细目中的细目,构成了整肃吏治的最大难点。商鞅变法之后,天下王族之中,秦国王族可说是最没有特权的王族了。然则,王族领袖国家,毕竟是全部族群的轴心。历史积累,邦国传统,无论法令如何限制,王族终究有着其余臣民无法比拟的诸多根基特权。便以秦国的官吏任职期限说,秦法没有明定退隐年岁,但却有裁汰力不胜任者的种种法度。具体说,但凡秦官,寻常五旬以上年岁者便进入了暮年之期,便进入了国正监的裁汰视野;其时若有困顿之相或某种老疾,是一定要被裁汰的。当然,这种正常裁汰不是治罪,自然不能削官为民,而是退隐闲居薪俸照旧。若是精神体力健旺超常,则可照常任事。譬如老将桓龁与军中一班老将,个个老当益壮,则谁也不会以其年高为由而生出异议。

  因了此种法度传统,秦国官署的力不胜任者很少,病弱者更少。但是,此次五年积微,李斯仍然将裁汰老弱冗员列进了重点细目之内。李斯说:“兵在精,不在多,官亦同理。一官无力,百事艰难。大出天下,贵在官吏精干也!”

  嬴政与一班新锐大臣无不赞同。

  但是,秦国的王族官员却有所不同。不同者一,王族子弟但有军功政绩,所任多为要害官署之实职大员,至少是各官署的领班大吏。目下的秦国官署,六成的领事之“丞”(官署副职)都是王族子弟。不同者二,王族官吏年高不退隐者居多。除了明显的伤残大病不能理事者,王族官吏极少有因年高体弱而退隐的先例。其间因由有三:一则,王族子弟都有本来的家族封地与王室苑囿每年拨付的“例谷”进项,尽管是虚封不领民治,但所分赋税还是能在加冠之后人人拥有一座府邸;如此,王族子弟任官之后不须另建官邸,各方都觉得俭省物力。二则,王族官吏熟悉政务通晓各官署人事,办事利落快捷,无论其主官上司还是其属下吏员,都喜欢有个王族子弟做署丞。三则,秦国王族子弟向有传统,守法奉公,不贪不奢不争功。甚至多有王族子弟更换姓名隐匿出身而从军,直到高年,军中依然不知其为王族子弟。唯其如此,朝野对王族任官从来没有作为事端提出过。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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