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906章 米饭之憾、法典总则_奥术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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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类的文字。

  下面还有对夏多建立大夏领这一行为的称颂,对于这些修饰性的文字,夏多看了确实挺满意,而且他也认为这些很有必要存在。

  但在自己的书房里,考察法典实质的时候,却也不是他关注的重点。

  接连翻了两页和法条无关的文字后,夏多终于见到了他最关心的法条正文——

  “大夏领的开拓者夏多拥有对大夏领无可辩驳的统治权,并永世传承!”

  “伤人者刑,杀人者死,叛逆者株连亲属!”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夏多一条条看下来,大多是框架性质的总述条文,涉及到法统、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多个方面。

  每一个都和领地的实际运作息息相关,其中有不少就是夏多曾经说过的原话,被莱顿直接引用了。

  看到最后,夏多十分满意,可以说这就是莱顿根据他的意志专门写出来的一份指导性法律原则,没有与他意见向左的内容。

  法律这块,夏多并不擅长,但穿越前的经历却也让他有了远超耐色瑞尔本地人的见解。

  仔细思考一下,他并没有发现什么自相矛盾的地方,于是便将手稿整理好,放到书桌边缘,对莱顿说:“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具体的条文就按这个来扩展!”

  “是,大人!”

  莱顿面露喜色,当即一礼,上前拿回了手稿。

  “那你去忙吧!”

  “是。”

  莱顿应了一声,便自行离开。

  ……

  书房内再次剩下夏多一人,回忆着刚刚看到的总述性法律文稿,他突然心中一动,拿出一张散装的羊皮纸。

  随后施展【转录术】,将穿越前看到的部分法律条文印到上面,这当然是汉字,不过紧接着,夏多便开始翻阅了。

  这并不困难,他只是用最朴素的耐色语结合当前大夏领的实际情况翻译了一下。

  内容并不重要,关键是形式。

  夏多在莱顿那里见过耐色瑞尔的具体法律条文,说不上多差,但大多以案例为主,比如,某人做了什么,判什么,这样的形式。

  如果细节上有了差异,比如某人偷窃了10金币,而法律条文上只说了偷窃9金币判劳役,那么实际审判时,审判者或者说上位者可以做的事就太多了。

  而夏多更希望是用范围代替具体的数字,如“盗窃一定范围内的财务,判多少”这种。

  这样或许会削弱审判者的权威,但也让法律更加清晰,有利于稳定。

  ……

  很快,夏多便将自己曾经看过的部分家乡法律条文本土化好了,之后又施法传送给莱顿。

  当然,这可不是他故意要秀传送术的新用法,对一个非法师秀这些,夏多还没那么无聊。

  他单纯就是为了节省时间。

  做完这些后,他才继续研究法术升环。

  ……

  就这样,时间很快来到了三天后,这天夏多正在书房施法巡视领地,突然有人汇报亚特伍德求见。

  夏多立刻想到自己之前给他布置的任务,于是连忙让亚特伍德过来。

  “亚特伍德长老,书看完了?”

  “大人,刚刚看完,不敢耽误,就赶紧来见大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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