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宋纪十四_《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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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斡卢补与契丹撒八连战皆无功,粮运不继,乃退军临潢。而撒八闻师恭以大军且至,乃谋归大石,沿龙驹河西去。师恭至临潢,追之不及。海陵使枢密副使白彦敬等讨撒八,师恭还,遣其子忽杀虎乘传逆之,至则执而戮于市。师恭临刑,绳枚窒口不能言,但举首视天日而已。遂族灭之,并诛灭萧秃剌、萧赜、萧怀忠家。

  大定初,皆复官爵。及海陵降为庶人,师恭以预弑复削之。世宗幸上京,过老海达葛。师恭族人临潢尹守中、定远大将军阿里徒等皆夺官。二十八年,上谓宰相曰;“海陵遣仆散师恭、萧秃剌、萧怀忠追撒八不及,皆坐诛,遂夷其族,虐之甚也。”平章政事襄对曰:“是时臣在军中,忽土、赜有精甲一万三千有余,贼军虽多皆胁从之人,以毡纸为甲,易与也。忽土等恇怯迁延,贼乃遁去。”上曰:“审如是,则诛之可也。”兄浑坦。

  徒单贞,本名特思,忒黑辟剌人也。祖抄,从太祖伐辽有功,授世袭猛安。父婆卢火,以战功累官开府仪同三司。贞娶辽王宗干女,海陵同母女弟也。皇统九年、贞与海陵俱弑熙宗。海陵既立,以贞为左卫将军,封贞妻平阳长公主,贞为驸马都尉、殿前左副点检。转都点检,兼太子少保,封王。改大兴尹,都点检如故。俄授临潢府路昏斯鲁猛安。

  居二年,海陵召贞勖之曰:“汝自幼常在左右,颇著微劳,而近日乃怠忽,纵有罪,树私恩。凡人富贵而骄,皆死征也。汝若不制汝心,将无所不至,赐之死复何辞。朕念弟襄及公主与朕同胞,故少示惩戒。”贞但号泣。即日解点检职,仍为大兴尹,复戒之曰:“今而后能以勤自励,朕当思之。不然,黜尔归田里矣。”逾月,复为都点检、大兴尹如故。正隆二年,例封沈。迁枢密副使,赐佩刀入宫,转同判大宗正事。

  海陵将伐宋,诏朝官除三国人使宴饮,其余饮酒者死。六年正月四日立春节,益都尹京、安武节度使爽、金吾上将军阿速饮于贞第。海陵使周福儿赐土牛至贞第,见之以告,海陵召贞诘之曰:“戎事方殷,禁百官饮酒,卿等知之乎?”贞等伏地请死,海陵数之曰:“汝等若以饮酒杀人太重,固当谏,古人三谏不听亦勉从君命。魏武帝《军行令》曰‘犯麦者死’。已而所乘马入麦中,乃割发以自刑。犯麦,微事也,然必欲以示信。朕为天下主,法不能行于贵近乎?朕念慈宪太后子四人,惟朕与公主在,而京等皆近属,曲贷死罪。”于是杖贞七十,京等三人各杖一百,降贞为安武军节度使,京为滦州刺史,爽归化州刺史。

  无何,拜贞御史大夫,以本官为左监军,从伐宋。至扬州,海陵死,北还。见世宗于中都,诏以贞女为皇太子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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