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22章国内的商业和体育_篮坛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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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了一个电话给原本是运动员,并且在体育局工作过的林父。

  电话的内容却是:“爸,我准备买一支CBA篮球队,你来做领导层怎么样?”

  结果,林禹被无情的拒绝了,林父回应的第一句就是:“怎么,你要啃老?”

  林禹当然是摇头,然后解释了一番,林父还是一句:“你老子退休了,就想好好地享受退休生活,这些杂事别来烦我!”

  林禹很无奈,虽然林父拒绝了自己,林禹还是想收购一支CBA球队。

  他很快找到现在已经是男篮领队的郭士强,让郭指导帮忙联系了篮协的相关工作人员,询问有没有CBA球队想要出售。

  林禹还给出了几条要求,比较苛刻。

  “一,我要全部的控股权,省体育局不得保留哪怕一丁点的股权;二,省队的各级青年队要归我所有,当然,如果打全运,我也会全力支持;三,管办分离,省体育局不得干扰球队的运营。”

  三条要求,愿意接下的省体育局不多,篮协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只能表示:暂时先帮着找,能不能找到不保证。

  林禹也不急,收购CBA球队只是他铺开国内体育或者商业帝国的第一步,他只是看中了有一支CBA球队的几点好处。

  一是:他可以借CBA球队消化北美经纪公司未被NBA选中、或者后续被NBA放弃的外援球员,或者像孙越这样在NBA混不了几年的内援球员。

  二是:他可以借这支CBA球队培养一些年轻富有潜力的内援球员,到一定的年龄用北美的经纪公司送这些年轻球员留洋。

  三是:他可以通过一些非洲篮球训练营的活动,或者南美篮球训练营的活动,挖掘一些未来知名的NBA球星,放到CBA培养,比如塞尔吉-伊巴卡,比如乔尔-恩比德。

  如果有可能的话,他还会尝试去欧洲收购一支篮球队,做同样的生意。

  林禹的考虑是,他对其他领域不太了解,但对篮球,他太了解了,做这样的生意,只赚不亏!

  除了忙着收购CBA球队,林禹还联系了阿曼达-格蕾。

  “阿曼达,是这样的,我准备在中国成立一家体育媒体,你能帮我找ESPN,或者其他的美国体育媒体谈谈合作吗?”

  “具体就是这样,我们每年给他们一笔版权费,然后他们的新闻稿件,我们能够免费转载。”

  林禹把具体的合作提了出来,阿曼达-格蕾有些奇怪:“你们国内不是一直都有媒体在转载北美各大媒体的新闻稿吗?”

  “但他们没有授权。”林禹嘿嘿一笑:“所以,如果ESPN他们加一句‘禁止转载’,他们都是违规违法的,如果我能够取得授权,然后告那些国内的媒体一次,他们不仅要赔钱,还得停手,然后我成立的体育媒体就会拿到大量的独家新闻,中国的体育媒体市场会被我独占!”

  “ESPN如果知道,他们就自己告了,然后自己来赚这笔钱。”

  “阿曼达,听过一句话没有?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所以,ESPN跑到中国来告中国的媒体,显然不会有任何的结果。”

  阿曼达-格蕾似懂非懂,但还是明白了林禹的意思。

  “好吧,林,我会找ESPN他们谈谈的。”

  林禹国内商业计划的第二步,就是成立一个自己的体育媒体,一方面可以作为自己在国内的喉舌,另一方面,各方各面的流量和盈利也是他看重的。

  未来,等到资金积累到一定的地步,他还可以找到NBA官方谈判,提前一步买下网络转播权,大赚特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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