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女神,校花_我掌华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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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不明,应该是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神舟浩土。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第一卷:青云志。

  详细内容是记不清的,他只能凭自己的本事写。

  前世有许多写作套路被归纳总结,起点也定期开会搞活动,培养有潜力的新手。一本大火书出现之后,跟风自然络绎不绝,自从强大的退婚流、凡人流、废物流出现之后类似情节更是从未间断,也少有写出新意的,以至于后来的玄幻小说基本都给人千篇一律的感觉。

  好在现在才2002年,网络三大奇书的《缥缈之旅》和《小兵传奇》都还未开始动笔,目前最火的一本也只是热销好几年的《悟空传》而已,整个市场完全供不应求。无论从哪一方面,《诛仙》有足够的理由脱颖而出。而本书之妙,更在于写情,在于玄幻背景下的奇妙架构。

  胡一飞也有自己擅长的,他擅长写打斗场景和气氛烘托。欲扬先抑,环环相扣的短故事链接。通过小故事不断烘托,继而推出大高潮。节奏变换很快,不停换地图升级,这本就是后世通俗玄幻小说的套路。此时有《诛仙》完整世界大纲的构架之下,完全可以将分支写的很出彩,多出许多精妙的伏笔。

  他的弱项,则是写情往往不自然。这也是许多写手的通病。大男子主义下,女性往往沦为陪衬,莫名其妙就爱上了,然后至死不渝,还不准背叛,背叛就是死。其中最无赖的感情戏,莫过于多女主广开后宫了,许多情节看在老读者眼里简直不忍目睹。

  幸而原版《诛仙》中,情才是最能打动读者之处,正好弥补他的弱点。

  他码字的时候一向很专注,十指敲打在键盘上,脑子里想的全是小说世界一景一幕。大纲修了又修,完全不用刻意去对照,此刻框架已经在脑海中回荡,完全不会跑偏大纲。这份专注下,码字效率是惊人的。

  附近上网的家伙听见他这里噼里啪啦不绝入耳键盘敲击声,均对他侧目而观。一看之下简直惊为天人,十根指头有条不紊在一尺键盘上纵横捭阖,一个个文字不绝蹦跳出来,从未有间断过。

  “这家伙好牛啊,打字速度这么快。”

  别人来网吧要么看看电影、打打游戏,他上网却打开word飞快打字……一股莫名的感觉油然而生。比自己厉害一点算不得什么,比自己厉害太多,那就只有仰望。

  “飞哥,你在写啥?打字速度这么快。”胖子的问话,也是他们的疑惑。

  “小说,写着玩。你玩你的吧。”

  “得,你写吧!”刚刚受了一份大礼,胖子现在敬他如神,见他手指不停,哪会去打扰。只是那精明的小眼神不是撇过来,看的津津有味。胡一飞也不理他,沉浸在码字的节奏之中。

  写小说,可真是稀奇,他还有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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