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42章 国民岳父孙_重生民国当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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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八年,正月十九,早上八点,上海,公共租界,兆福里

  叶林的记忆力惊人,坐在沙发上喝着咖啡看着报,这么点功夫,

  脑袋里又浮现出不少前世的信息资料,叶林记得在《清德宗实录》曾称: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五月丁酉朔。辛亥,以剿办山东滋阳濮洲匪徒出力,予署濮州知州王赓廷等升叙有差。”

  而《宣统朝政纪》称:“光绪三十四年戊申冬十月癸丑朔。壬午,谕内阁、袁树勋奏分别举劾属员一摺。

  山东泰安府知府玉构、沂州府知府李于锴、登州府知府文淇、署曹州府知府候补直隶州知州王赓廷、益都县知县李祖年、

  诸城县知县李敬修、夏津县知县张汝钧、博平县知县向植、署齐河县知县试用同知冯庆恩、署郓城县知县候补知县潘时琮,既据该抚胪陈政绩,均著传旨嘉奖。”

  又记起前世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宫档案称,宣统元年闰二月十八日,山东巡抚袁树勋奏请敕部调取引见署曹州知府王赓廷,闰二月二十四日朱批:“王赓廷着选部引见”。

  清代吏部铨选制度。凡京官五品以下、外官四品以下的中下级官员,在授官、京察、大计、保举、升调、俸满时,均需朝见皇帝,由皇帝当面鉴定升降去留,文官由吏部引见,武官由兵部引见。

  所以问题来了,王庚廷作为署理曹州知府,宣统元年闰二月还被传旨嘉奖,朱批“王庚廷着选部引见”,怎么到了十二月又遇到下面的飞来横祸呢?

  在前世徐凌霄《凌霄一士随笔·办理濮州一案》称:“州民某为知州蒋兹滥刑毙命,家属控之府,曹州知府王赓廷驳斥之,又控之道。兖沂曹济道吴永上其事,孙派员查覆属实,立奏参蒋兹遣戍,王赓廷革职。”

  在《宣统朝政纪》又称:“宣统元年己酉十二月丙子朔。辛巳,谕内阁、孙宝琦电奏:山东濮州知州蒋兹非刑毙命,曹州府知府王赓廷徇私溺职等语,朝廷慎重民命,停止刑讯,不啻三令五申,凡为地方官者,自当一体遵守,

  乃署濮州知州蒋兹,于文童萧春旺一案,擅用非刑毙命,实属残酷妄为,著即行革职,归案讯办。曹州府知府王赓廷,于尸亲叠次控告,置之不理,著一并革职,听候查办,以为玩视民命者戒。”

  而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宫档案称,宣统二年二月,山东巡抚孙宝琦奏为曹州府知府王赓廷因案奏参革职等由,二月二十六日朱批:“知道了。”

  以叶林叶文濠的思维推理能力,回想到这会功夫,问题其实很清楚了,显然,署濮州知州蒋兹和署曹州知府王庚廷,都是官场倾轧的牺牲品,

  而蒋兹王庚廷两人被弹劾免职的始作俑者,乃是当时新任山东巡抚孙宝琦。

  叶林自然知道孙宝琦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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