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13章 妻妾的区别_重生民国当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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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离婚不是光彩的事非到万不得以,不会选择离婚。

  “义绝”,是说夫妻双方有杀伤对方及直系尊亲,旁系尊亲,或双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相互殴斗、通奸、杀伤等行为的,夫妻必须强制离婚,违者处以徒刑一年,强制离婚。

  也就是说,在古代那种苦大仇深,两个家族间因各种原因结成姻亲,而一旦双方家族中人反目成仇,再如何情比金坚,也是不可以在继续生活的。虽然婚姻是一生的承诺,夫妻本是同林鸟,但是大难来时,不管愿不愿意都是要各自飞的

  再说那个亲上加亲,从西周开始,历代的婚姻制度都对很多不能结婚的情况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其中“同姓不婚”一条,几乎历代都有明确规定。

  “同姓不婚”始于西周,其意义在于限制过近的亲属结婚,影响后代繁衍,也是为了加强家族与家族之间的政治联盟。

  自晋朝开始以丧服来划分亲属关系的远近,历代都禁止“五服”以内的内亲,外亲,姻亲的尊卑亲属通婚。

  亲属不婚的规定虽然严格,但是并没有限制中表亲之间的联姻,而且表兄妹之间通婚在中国古代非常的盛行,俗称“姑做婆”。

  中表亲无外乎姑舅亲和姨表亲,但是从“姑做婆”的俗称来看,大部分的中表联姻都是姑舅亲,就是姑姑做婆婆,舅舅做岳父。

  其原因不难理解,姨表亲的两姐妹都各嫁一方,很难有机会一同回到娘家,互相的儿女也就没什么机会相见,同时姐妹两的婆家不一定有相互联姻的愿望。

  但是姑舅亲的姐弟或者兄妹之间,相互的儿女能有机会在母亲的娘家见面,很多情况下表兄妹都是青梅竹马的情感,而且作为出嫁的女而自然会有与自己娘家联姻的愿望。

  因此在古人看来,亲上加亲的中表联姻,都会是比较美满的姻缘。

  叶林深知,这种习俗的盛行,从近代西方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佛罗伊德以古希腊神话俄狄浦斯杀父娶母的故事为引子,指出男孩或女孩从幼年时代开始是都会对自己的母亲或父亲有潜意识的依恋,长大之后他们会在潜意识的推动下不自觉的寻找与自己的母亲或父亲类似的人作为伴侣。

  姑舅亲因为血缘的接近,侄女多似姑,外甥多似舅,因此姑表兄妹之间会存在一种潜意识的认同感,婚姻自然会比较和谐。

  但是由于人类认识到近亲结婚会增大遗传病的发病几率,近代以来中国和大多数的国家一样禁止了中表联姻。但是不能否认除了不利于优生原则,表兄妹之间的联姻有很多合理的地方。

  似乎中国的台湾和香港地区,并不禁止中表联姻,在叶林前世,港首富李成为表兄妹联姻的成功个案。他娶舅舅之女为妻,不但婚姻美满,也都生下“小超人”,精明如其父,再造香港超人神话。

  叶林魂穿百年前的民国,在民国八年这个封建大时代中,捍卫传统的大家庭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于情于理都是叶林叶文濠的本分!

  却不知后事如何?

  ……

  ……

  【作者题外话】:亲们,记得投票哈,这一次不晓得要裸奔多久了。

  今日小剧场:

  阿文:“师傅,这一次我们会裸奔多久?”

  叶林:“阿文,长河的心情,三月的天气,随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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