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05章 法界义勇队_重生民国当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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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八年,正月十八,下午五点,上海,公共租界,一品香大旅社

  叶林深知,民国上海滩租界虽然分为英美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但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管理体制并不相同。

  公共租界工部局属于商人自治的租界权力和行政机构,完全独立,不隶属于美国驻上海总领馆,美国政府对公共租界工部局没有行政管辖权力。

  而法租界公董局,则是法国驻沪总领馆下属直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公董局完全受法国政府和法国驻中国公使、法国驻上海总领事的管辖。

  法租界当然也有自己的义勇队,只是规模要小不少,早在1862年,太平军第二次进攻上海。当时法国军队尚未抵达上海,法租界巡捕房也只有18名巡捕。

  当年1月13日,法国侨民聚会法国驻上海领事馆,议定成立义勇队,以弥补“保卫”法租界力量的不足,同时提出义勇队组织条例如下:

  (1)义勇队由侨居上海的法国人和受法国保护的其他国家侨民联合组织而成,协助“保卫”共同的利益;

  (2)义勇队是独立的组织,应该为共同的目标行动,有自由仲裁权,不受任何影响和干预:

  (3)法国侨民和受法国保护的其他国家侨民并非意图单独行动,而是愿尽一切力量协助共同防卫,因此,义勇队听从负责全体安全的本国首领的支配,并在必要时受其指挥;

  (4)凡愿意接受义勇队章程,加入义勇队者,义勇队均以同等地位予以接纳;

  (5)义勇队成员分编为小组,由专门的组织委员会负责编组。小组人数由委员会规定,任何小组的人数不得多于其他小组人数一人以上;

  (6)义勇队队长由多数提名产生,小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也用上述办法产生;

  (7)在特别主要的问题上,义勇队队长应和各小组组长,以及本国军队司令协调一致,规定必须和本国军队司令共同商议。如队长缺席,在组长中推举一人代理;

  (8)小组不得擅自武装集合,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派人报告队长,队长将紧急情况通知其他各组组长;

  (9)遇有危险情况,任何会议都必须在法国领事馆内举行,除非队长另有安排;

  (10)武器和制服随各人支配。次日,在法国领事爱棠召集的法国侨民会议上,此组织条例被通过。

  当天即有有50名法侨志愿报名入队,经推举由皮少耐任队长,梅纳、沃歇、克罗斯任组长,贝拉尔、尼诺、隆德任副组长。

  义勇队成立后,与法租界巡捕房巡捕一起承担法租界的防守任务。太平军撤离上海后,义勇队停止活动。

  1870年天津教案发生后,7月4日,旅沪法侨再次组织了有70名队员的法租界义勇队,巴科尼埃任司令,分为步兵和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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