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706节 屠了金牛堡!_狠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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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赶往金牛堡的途中,史志超好奇地问这两个杀得一身鲜血的叔侄俩道:“你们这样杀人很爽吧?”

  孟之祥先不答他,让孟牧劳来答,听到孟牧劳大义凛然地道:“我们的能力强,更容易杀死鞑子,就减少了其他兄弟们的危险,能杀多一个就一个!”

  “我以前很高傲,不想暗算人,但我四叔,教会了我暗算人,我只不过是遵从我长辈的教导而已!”孟之祥如是说,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

  “貌似你们说得有理啊!”史志超道。

  “没错,关键是将领起到带头作用,你有没有发现,将领打得越猛,士兵们越兴奋,也越强大,杀得敌人更多。当然得小心不可翻车,万一花费力气太多,后面遇到强敌时打不过,所以我给你们发有补肾药先别急着吃,待遇到劲敌再吃,否则吃得多了,就不起效了。”孟之祥教导两人道。

  他傲然道:“不过想占劳资便宜的人真不多,因为劳资可以打上一天一夜!”

  枪为什么能够成为百兵之王呢?

  枪打一条线,乃是贯穿伤,花的力气远少于举高刀斧再下劈的力道,孟之祥精通枪法和力学上的使用,加上自身体力好棒,作战持久力特别强。

  这也是为什么象赵子龙长阪坡上杀个七进七出,杨再兴单骑入虏阵,欲直擒兀术,不获,杀数十百人而还,虽身被数十创,却全身而退,要知道这是兀术大阵,高手如云!

  能够取得这样的战绩正因为他们是用枪高手,可以持久作战。

  “好吧!受教了!”史志超拱手道。

  之后,他与其他大将也尽情地杀起敌方小兵来,激得鞑军也以牙还牙,大将也杀小兵,搞得战场风气大坏!

  两边的小兵心忖自己真是倒是十辈子的血霉!

  ……

  方才孟之祥率领的是骑兵与鞑靼人对战,后面的步兵也跟上来了,立即率领他们向着金牛堡推进。

  金牛堡上的鞑军发现情况不妥,急忙鸣金收军,可是散落各处追杀宋军的鞑军一时片刻收不回来,宋军正全速向着金牛堡推进,待他们到达城下时,金牛堡的鞑军只得千余人。

  宋军派出游骑兵,归由史志超指挥,四处截杀城外的鞑军,让他们不能入城增援。

  孟之祥近城,冲着城上道:“我是青居军孟之祥,王进已死,你们速速投降,否则,城破时,我全部杀光你们!”

  孟牧劳手执王进的人头,冲着城上嚷道:“王进人头在此,你们好好看看,好好想想!如果不投降,以后就别投降了,让劳资我把你们杀个精光!”

  王进的人头被宋军用竹竿挑起来,绕城一周,大叫道:“王进人头在此,王进人头在此!”

  恐吓过鞑军后,孟之祥组织一群“大声公”,让他们放开喉咙大喊道:“城中军民听着,速速投降,当免杀戮,不然无噍类矣!”

  宣告这种最后通牒,乃是蒙古军在欧亚各地攻城前的标准交战程序,孟之祥也把这手还给鞑军。

  宋军告诉城上鞑军道:“明天天亮前,如不投降,我们就攻城,打下城池,全部杀光人,鸡犬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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