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34章 五岭之南,都是朱樉的地盘_大明:发配岭南,你开发珠三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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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4章五岭之南,都是朱樉的地盘

  六条大罪。

  朱樉,已经反驳了其中的三条。

  然后,朱元璋又抹去了两条。

  那就剩下最后一条了。

  滥用王权!

  这条罪名,其实是很广泛的。

  首先,什么叫做滥用呢?

  这两个字,本身就很广泛。

  王权,其实也没有具体的规定。

  朱元璋的控制欲很强,但是他不可能强到连自己没一个儿子将来要做什么事情,都有明确的规定。

  那朱元璋就不叫朱元璋了,他应该叫周公旦。

  所以,明朝的王爷,都有哪些是能做的,哪些又是不能做的呢?

  真要概括起来,也比较麻烦。

  比如说,同样是王爷的晋王,也比较不靠谱。

  可是燕王朱棣呢,却立志做成一代贤王典范,就藩以后据说是枕戈待旦,严于律己。

  然后就是朱樉这个秦王了。

  看看朱樉到了岭南以后做的这些事情,除了发展地方之外,自己也没有放弃享受。

  但是,胡惟庸主要弹劾朱樉滥用王权的这一点,是在官制上面。

  胡惟庸朗声道:“臣向皇上弹劾秦王,到任之后,首先任人唯亲,排除异己,臣这里已经有好几个岭南的官员,收到排挤之后,向臣陈述的事情经过。另外,秦王设立封地相国,罢道台,此举也不符合大明的官制。另外,臣还听闻,秦王多次对海外用兵,却都未报知朝廷,此乃越矩,请皇上明察!”

  这些事情,还都是真的。

  首先,篡改大明官制这一点,朱樉确实做了。

  但是他这样做,到底正确与否呢?

  大明律里面,也有这样的规定啊!

  为什么?

  因为大明律是一部针对全国所有人的法典,而封王的这些皇子们毕竟是极少数,有皇权压制他们就可以了,所以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朱樉的封国,能不能设立相国呢?

  按道理说,其实是可以的。

  而且,姚广孝这个秦王府相的职权,其实就和道台衙门差不多,甚至还没有道台的权力大,因为姚广孝目前就只负责分管吏治,还不包括经济以及军事的层面。

  所以胡惟庸也只能说,朱樉这样做是不符合大明朝管制体系的。

  劝谏这一条,也只能勒令朱樉整改。

  然后胡惟庸主要攻击朱樉的一点,就是对海外用兵,而且是未经通报朝廷的。

  “秦王殿下,若臣记忆没错,皇上并未给予殿下总督海外诸事之权吧?”胡惟庸怕不能坐实这条罪名,还故意向朱樉询问了一声。

  “确实没有。”朱樉回应。

  当着朱元璋的面,他也不能说有这回事啊!

  那不成了无中生有?

  以朱元璋现在的心态,虽然说不会责骂朱樉,但朱元璋肯定会来一句:朕明明没给你这样的权力,你却说有?那朕不管,得加钱!

  现在的朱元璋,已经是一个纯纯的加钱哥了。

  他对朱樉这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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