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二章 因果_永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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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捕的途中已经被明军杀死,就连尸体也被拖回来挂在了工地旁的树上。而活下来的那个不仅已经被打断了一条腿,更是被明军拖到当场,在众目睽睽之下被那负责的军官下令处以鞭笞五百,然后斩首示众的刑罚。

  整整五百鞭子,每当那个逃亡者被抽昏监工们便会用冷水将他浇醒。直到后来连冷水也已经无法将其唤醒的时候,负责浇水的监工便当面向那个凶神恶煞般的明军军官报告,此人已经被活活打死。

  但是即便如此,那五百鞭的刑罚却并没有因此而免除,在将那具尸体鞭打成一堆烂肉后,斩首的刑罚也如约执行。至于尸身,则同样被挂到了左近的树上。

  借着明军立威的时间,包括王启年在内的前绿营兵们得到了些许的休息时间,只是晚上的饭食却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剩余。可是到了第二天一早,那三具尸体上似乎分别少了些肉。王启年不知道这是谁干的,是野兽,还是其他什么,他不敢去想。也不愿去想。

  至于那个逃亡的计划,便是连谭景仁也不再提及,只是闷头干活,唯恐被明军和监工们找到些不是。可就算是这样,同样每天都有因为累死或是被监工打死而抬出去安葬的前绿营兵,只是不知道哪一天轮到他而已。

  遍体鳞伤的劳作了大半个月。总算是把规定的工程基本上做完了,而那位似乎是因为安华镇防御工事彻底完成了心情大好的负责军官突然发现了他们已经距离集体累死不远,便让他们休息半日,随后继续将纵深的工事和营寨进行加固。

  但愿这一天早早结束,而那时还能活着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

  陈文并不知道王启年心中的祈祷,即便知道了也不会有丝毫的怜悯,因为这些充当苦力的前绿营兵们在作为清军的时候且不说为满清张目镇压抗清义军的事情,这些人渣在驻地****乡里、强抢民财、甚至谋财谋色而害人性命,此刻他们所承受的一切,不过是报应而已。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理所应当!

  接到安华镇防御工事竣工消息的第二天,陈文一大早便来到了府城外的那座新近建起的南塘营烈士陵园。按照陈文的规定,有家人尚在的尸身由各家自行安置,总兵府会给予烧埋银子,烈士陵园只设衣冠冢。而没有家人的,则葬在各营的烈士陵园,各营逢年过节要组织军官士兵前来祭扫,只要这支军队的编制永存,便可以血食不绝。

  只不过,与此前明军兵进金华府、以及孝顺镇之战中阵亡和伤重不治的烈士不同,这一次要进行安葬的烈士却并非是阵亡于金华,而是那些为护卫王江而战死在天台山上的烈士。

  一个多月前,陈文与从衢州返回的王升的使者敲定了用他手中的“宝物”交换部下尸身的交易。而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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