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二章 喜欢!_变成娇软小丧尸后,我被末世大佬宠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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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后,别墅的大门猛的窜出一个巨大的狗头!!

  离陆焱和沐棠最近的秦镇被吓的往后跳了一下,大叫道:

  “哎呦我滴个乖乖,这是个什么东西?!”

  后面的严明旭下意识就抬起了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狗头。

  任宇也立刻就拦在林弯弯身前,将她护在身后。刚要回头嘱咐夏森注意安全,却发现他已经迅速后退了七八米。

  任宇皱了皱眉,没有说什么,转头警惕的看向泥巴。

  泥巴没想到外面还有不认识的人,尤其是那个黑洞洞的枪口,本来就感受到了威胁,立马龇牙咧嘴,一双绿眼睛森冷的看着多余的人,喉咙里一阵低吼。

  “泥巴!”

  沐棠要是没想那么多,看见毛茸茸的狗头眼睛一亮,上前就要抱!

  结果被陆焱扯着衣领一把拽了回来,低声呵斥道:

  “不许抱它!它太脏了。”

  泥巴没有得到小主人的抱抱哼唧了两声,不满意的想要钻出房子,被陆焱按着鼻头,硬生生的按了回去。

  秦镇这个人优点很多,最大的优点就是接受能力很强。

  这会儿他看出来面前这个东西跟陆焱他们有关系了,稍微放松了警惕,凑到陆焱旁边:

  “我说兄弟啊,这又是个什么鬼东西?”

  “这是泥巴!”沐棠在一旁率先回答道。

  “不是,我不是问它的名字,我的意思是……”秦镇手比划了两下,犹豫的组织语言。

  “是狗。”陆焱在旁边沉声回答道。

  “……哦,还真是狗啊。”秦镇站在原地,讷讷道:

  “不是,你哪儿来的这么大的狗啊?”

  “捡的。”

  这下子不只秦镇,连任宇看陆焱的表情都不对劲了。

  陆焱怎么总是捡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上次见到他,他捡了一只奇奇怪怪的丧尸,这次又捡了这么大一条狗?!

  对了,上次的丧尸去哪儿了?

  秦镇接受能力强的优点再次体现,从末日开始后,他看到的东西还少吗,这次这只狗大是大了点儿,他还是能接受的。

  他搓了搓手就要上前。

  陆焱在旁边一看就知道他老毛病又犯了。

  秦镇以前在部队的时候,部队给他配了一条军犬,他从那个时候开始就特别喜欢狗了,吃饭都要给狗留一口。

  但是泥巴不行,它只认沐棠,连他都是靠武力镇压它才能老老实实的。秦镇就这么上去,泥巴非不得给他来一口!

  “老秦。”眼看着秦镇就要伸出罪恶之手,陆焱连忙阻止道:

  “别摸它,它牙齿有毒,被它咬一口,你就也要去废墟里躺着了。”

  秦镇听明白了,这条狗不仅变异,还是头丧尸犬,被咬一口死哪儿都不知道,连忙缩回了手。

  陆焱觉得现在头更疼了,泥巴可真不是一般的麻烦,而是个特别大的麻烦。

  带着沐棠走到门口,冷声道:

  “把门让开。”

  泥巴定定看着陆焱看了好一会儿,才心不甘情不愿的缩回了头,让出大门。

  陆焱拉着沐棠走了进去,秦镇也跟着要进去,泥巴立马又龇牙,警惕又凶狠的看着外面的人。

  “不许呲牙。”陆焱又冷声道。

  泥巴很是不服气,让我给你让路就算了,凭什么管我呲牙?

  它张开嘴想要咬秦镇一口示威,结果看到了陆焱眼底的冷意,不禁打了个寒颤,默默闭上了嘴,缩到了一边。

  秦镇没想那么多,摸着脑袋就进来了。

  身后的一群人看见他平平安安的进来,也默默跟了上来。

  任宇把林弯弯塞到身体另一侧,满是警惕地看着泥巴,以防它突然暴起。

  陆焱在后面看着任宇的动作,目光闪了闪。

  他原本以为这个小子在见识了外面那些怪物以后,会对死亡感到恐惧,变得聪明自私一些,没想到还是跟原来一样。

  这小子真的是毒枭的儿子吗?

  罢了,在末世的环境下,还能这样,也算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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